本案是一起因盗掘古墓引发的刑事案件。根据相关司法解释,受刑法保护的古文化遗址、古墓葬,不限于申报为不可移动文物;非法挖掘,破坏古文化遗址、古墓葬的历史、艺术、科学价值的,构成犯罪。虽然清朝辽家的古墓没有被宣布为不可移动的文物,但它们仍然受到法律的保护。被告明知是古墓,却进行了挖掘,对古墓本身的完整性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害,即使没有盗窃珍贵文物,也应受到相应的刑事制裁。人民法院贯彻从宽相结合的刑事政策,依法追究三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,体现了全面维护文物安全的明确立场,对于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受法律保护的古墓葬及其价值,营造共同保护的社会氛围,具有积极意义。警告和制止民间盗墓活动。
2016年至2017年,被告人王某、王某1、王某峰在王某的建议和聚众下,前往吴中区鹤山、衡山、巫山岭、华山西峰、华山东峰、关山、杨家岭、凤山等地,与他人共同在吴中区鹤山、衡山、巫山、华山东峰、关山、杨国岭、凤凰山等地非法盗墓,其中王某参与13次,王某1参与8次,王某峰等人参加了11次,共计14座古墓。经鉴定,被盗古墓葬为苏州商周至清代古墓葬,对苏州历史文化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,而此次发掘对古墓本身造成了直接而严重的破坏。巴黎人官方app下载
经法院主持调解,王某、王某1、王某与公益诉讼原告(检察院)达成附带民事赔偿协议,共支付古墓修复及鉴定评估费82349.59元。